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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件事 張致維執事 (2026年7月)

  • Writer: CBC
    CBC
  • 4 days ago
  • 2 min read

Updated: 19 hours ago

五月份曾經與大家分享了「一件事」,來到七月就談「兩件事」。當我們信主成為信徒,都會恆常到教會,學習真理,與肢體有相交生活,進而熱切履行大使命,熱心福音。這都是神所喜悅的事,為你們感恩。但當我們如此行的時候,總會聽到一種聲音、一個道理:「所有宗教的宗旨都是導人向善。儒、釋、道、民間信仰、哲學理想的「自我完善」都是同一聲調,只不過殊途同歸的道理吧!然而當我們與人談道的時候,一定聽過一個問題:「基督教無非是一種誨人為善的宗教吧?你們信奉的耶穌降世為人的目的,不外是向人宣講一套行善得福、平等博愛的道理!我卻有自我的選擇,可以擇善而固執,有自己的三觀:世界觀、價值觀及人生觀。何必苦於追求一種排他性的宗教?」這些論點你認同嗎?有什麼想法?


其實,當我們進入了解聖經(神話語)的過程中,聖靈就會引導我們明白'原來基督耶穌降世為人,是要拯救在罪裏、不能自救、遠離神的我們!


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(羅3:23)

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⋯⋯」(約3:16)


所以,當我們以認真的態度處理,竭力「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」(來6:1),努力學習真理,漸漸就明白信耶穌是導人向善是世人的誤解而已。


今天我們要學習兩件事:

( 一)信心回應

人要完全謙卑,承認自己是「一個罪人」,接受基督的救恩。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,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(弗2:8-9)


以信心禱告主,儆醒度日。「……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,在聖靈裏禱告,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……」(猶20-21)


(二)追求德行

「有了信心,又要加上德行。」(彼後1:5)

世人向道德邁進,立德立言:「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」

我們卻要效法基督為鹽為光,以生命見證主愛,發光發熱,「藉我賜恩福」!

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(太5:16)

「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」(雅2:17)

「行善原是我們的本分。」(弗2:10)

「而且施捨是有福的事。」(徒20:35)

「我們行善,不可喪志……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。」(加6:9-10)


結語:這兩件當做的事,已明記於聖經裏,當大家用心閱讀、靈修、應用在生活中、在主日學、小組查經時,都能讓你明白、領悟!過豐盛的人生,成為良善、忠心!神的好管家。


祝福你們!彼此學習,互相勉勵,樂於分享!


要心無旁鶩

德是行所有嘉

並能恆久忍耐

存愛慕恩光裡


下回再與大家分享「三個賞賜」

28.6. 於美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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