苦難 - 人生的必修課 (下) 許光亮執事 (2026年7月)
- CB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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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 不是人犯罪受罰,是叫人經驗神的作為
人受苦是因為人犯了罪,受到懲罰。
「耶和華 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懲罰人的罪。」(民數記 14:18)
猶太人對這個想法根深蒂固,所以約伯的三個朋友極力勸他到神面前認罪,
就可以得救。然而,如果受苦不是因為犯罪,那是為了甚麼呢?
約伯 — 不明白,不知道
耶和華對撒但說:「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?地上再沒有人像他
那樣完全、正直、敬畏 神、遠離惡事。」(約伯記 1:8 )
約伯清楚知道自己行為正直,神也稱他為義。
當約伯經歷各樣苦難後,神叫約伯到祂面前,講述 神自己的作為。
約伯的回答是 : 我知道,祢萬事都能做;祢的計劃不能攔阻。誰無知使祢的旨意隱藏呢?
「因此我說的,我不明白;這些事太奇妙,是我不知道的。」(約伯記 42:2-3)
天生瞎眼的人 — 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
(約翰福音 9:2-3)門徒問耶穌:「拉比,這人生來失明,是誰犯了罪? 是這人還是他的父母呢?」耶穌回答:「既不是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的父母,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。」
耶穌自己對苦難有甚麼說法呢?
(路加福音 24:25-26)在去以馬忤斯的路上,耶穌對兩個失望的門徒說 :
「無知的人哪,先知所說的一切話,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。
基督不是必須受這些苦難,然後進入祂的榮耀嗎?」
(羅馬書 8:16-17) 保羅也講到受苦和榮耀的關係,
「聖靈自己與我們的靈一同見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。
若是兒女,就是後嗣,是 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
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,是要我們和祂一同得榮耀。」
我們跟隨耶穌,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必定帶來痛苦。
因為價值觀不同,我們會成為少數。
輕則不買六合彩被孤立,重則不同流合污被排擠,受打壓,
更嚴重的是,生活在穆斯林世界,
跟隨耶穌 = 叛教,要面臨生命受威脅。
基督徒的受苦
彼得被耶穌三問,重拾初心後這樣說 :
(彼得前書 4:13-14,16)倒要歡喜,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,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,也可以歡喜快樂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,是有福的,因為榮耀的靈,就是 神的靈,在你們身上⋯⋯若有人因是基督徒而受苦,不要引以為恥,倒要因這名而歸榮耀給 神。
(彼得前書 3:14,17 )
「即使你們為義受苦,也是有福的。不要怕人的威嚇,也不要驚慌⋯⋯神的旨意若是要你們因行善受苦,這總比因行惡受苦好。」
總括苦難的不同層面
1.叫人認識主
a. 知道誰真正掌權。
b. 稱頌天上的神,獨一的主。
c. 按照 神的預設,完成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。
d. 在我們身上顯出神的作為。
e. 要我們和耶穌一同得榮耀。
f. 認識耶和華律法的寶貴 (詩篇 119:67,71)我未受苦以先曾經迷失,現在卻遵守祢的話⋯⋯我受苦是與我有益,為要使我學習祢的律例。」
2.另一個層面
苦難不一定有答案,在全能、全知、無限的主 神面前,
我們只認識到自己的有限和無知。
正如約伯說:「我不知道,我不明白。 」
我們要為有痛覺感恩!
試想像一下如果沒有痛覺,身體會出現甚麼狀況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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