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與撒瑪利亞婦人對談的重要性一文之澄清 楊樾蓀弟兄 (2025年12月)根據靈泉稿例,每篇稿長最好不要超過五百字。阿蓀這人很麻煩,出口就喋喋不休,下筆就不能自休。上月在靈泉刊登的「主與撒瑪利亞婦人對談的重要性」不自覺地寫滿了兩頁A4紙,共一千六百零三個字,足足比稿例規定的多出三倍有多,當然被砍削了許多沙石,然而仍蒙留下一千三百多字。違稿例被刪改是應該的,但有兩字對阿蓀來説,很重要需要保留的!先把原句列出: 原文 意思就是這些素來被猶太人摒棄,他們 所謂 的低端外邦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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